寧夏新聞網訊(記者 楊兆蓮)為扎實推進“散亂污”企業整治,實現“清零”目標,全力改善環境空氣質量,5月25日,寧夏回族自治區“藍天碧水·綠色城鄉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《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》,即日起將對全區不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,無證無照、證照不全、無環保設施,違法建設、違規經營,不符合當地產業布局規劃和不在工業聚集區的“散亂”企業和涉氣超標排“污”企業進行徹底排查整治。
此次整治范圍涉及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控制區(銀川市、石嘴山市大武口區、吳忠市利通區、平羅縣和青銅峽市全城,寧東基地核心區),其他市、縣(區)城市建成區。
根據時間安排,今年7月底前,在2017年“散亂污”企業排查整治基礎上,進一步深化“散亂污”企業及集群排查整治工作。對從事有色金屬熔煉加工、橡膠及其制品生產、制革、化工、陶瓷燒制、鑄造、絲網加工、軋鋼、耐火材料、炭素生產、活性炭生產、石灰密、磚瓦密、水泥粉磨站、廢塑料加工,以及涉及涂料、油墨、膠黏劑、有機溶劑等使用的印刷、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涉氣企業開展拉網式全面排查,按照“關停取締一批、限期搬遷一批、停產整治一批”原則,分類建立“散亂污”企業排查分類清單。今年8月15日前,根據排查分類清單對“散亂污”企業完成整治。對于需依法依規關停取締或整治后(關停取締類)仍達不到要求的企業做到“兩斷三清”,即斷水、斷電、清除原料、清除產品、清除設備。對于列入整合搬遷(限期搬遷類)至合規工業園區的企業,按照發展規模化、現代化產業的原則,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,建設環保設施,開展建設項目驗收。列入升級改造(停產整治類)的企業,按照可持續發展和清潔生產要求,對污染治理設施全面提升改造,達到環保要求。對“散亂污”企業集群要實行整體整治,制定總體整治方案并向社會公開,按照統一標準、統一時間表的要求,同步推進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和企業升級改造。
為有效推進整治工作落實到位,今年8月底前,自治區將組成督查組依據各地排查分類清單逐個項目開展督查核實,對存在瞞報漏報、違法排污、未批先建、異地轉移等違法違規行為,根據職責分別移交紀委監委和執法部門,追究相關人員責任,并對違法企業依法上限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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