葫蘆刻畫
葫蘆刻畫歷史悠久,相傳葫蘆烙畫最早出現于西漢時期,盛行于東漢,廣泛分布于陜西、甘肅、寧夏、內蒙、山東、河北等地。
葫蘆刻畫顧名思義就是在葫蘆上作畫,這種民間傳統美術工藝具有豐富的文化內涵,其內容在神話、民俗、工藝美術領域占有相當重要的位置和學術價值。
石嘴山市地區的葫蘆刻畫有著極強的地域適宜性,質地獨有,題材廣泛,技法獨特,風格多樣,能夠實現廣泛的社會價值,對傳承歷史文化,弘揚民族藝術具有積極作用。
葫蘆刻畫,顧名思義,是在葫蘆上刻字作畫,后來經過藝人的不斷摸索、研究,使工藝水平不斷提高,逐漸形成了供人欣賞的葫蘆藝術品。
在現代葫蘆器工藝中,將范制、雕刻、火繪、拼接組合融為一體,成為一門綜合的葫蘆藝術工藝體系,再輔以雕刻、火繪、等手法,根據葫蘆品種不同、大小不同的天然造型,在葫蘆的表面刻繪出山水人物、花鳥蟲魚、詩詞書法等藝術內容,使得葫蘆成為一件件精美的工藝藝術品。
大致分為6大類:
1.天然本生葫蘆:有純天然與裁切成器之別;
2.勒扎葫蘆:用繩索結網,兜套幼葫蘆之上;
3.范制葫蘆:將葫蘆放入特制模型中,人為設計葫蘆生長的最終器型,葫蘆的最終形態令人稱奇,它也是我國所獨有藝術品;
4.火畫葫蘆:火畫,又名火繪、火筆或燙花,其做法不外乎燒炙器物表面,借焦黃之烙痕,顯現圖文;
5.押花葫蘆:押花葫蘆者,取質堅而潤之物體,如瑪瑙、玉、象牙、牛角等,磨成鈍刃,押、砑、擠、按葫蘆表面,使之呈現有如浮雕之花紋;
6.針劃葫蘆:針劃葫蘆單肚無腰柄,蒂微隆,大者如雞卵、小者如荸薺,不留本,有如核桃,可揉手,或純作為觀賞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