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過期藥品屬于危險廢物,處置不當會對環境和公眾健康構成嚴重威脅。建議加強家庭過期藥品的回收處置工作。”1月21日,自治區人大代表曹梅說。
曹梅調研發現,當前公眾對過期藥品的危害性認識不足,缺乏主動回收意識,隨意丟棄現象屢見不鮮。與此同時,由于回收機制不健全、回收渠道不暢,過期藥品難以得到有效處理。“過期藥品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,可能以假藥劣藥的形式再度流入市場,侵害消費者權益。同時,過期藥品的不當處置還會導致藥物進入地下水、土壤,造成環境污染,影響生態平衡。”
曹梅建議,制定出臺有關過期藥品回收處理專項法規,明確過期藥品回收處理的程序和標準,對藥品生產和銷售環節進行嚴格監管;建立由零售藥店、醫療機構、社區等多部門組成的多元回收網絡,設立過期藥品回收箱或回收點,制定藥品回收激勵機制,提高公眾回收積極性;將過期藥品回收與預防接種等工作相結合,提高回收效率;通過公益廣告、媒體報道、社區宣講等方式加強對回收藥品的分類、保管和處理宣教,指導居民合理購藥、避免盲目囤藥。(記者 張適清)